法制網武漢7月3日電 見習記者劉志月 實習生曾雅青 通訊員諶玲 湖北武漢兩級法院法官查詢被執行人財產信息將不再“大海撈針”。隨著武漢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晨宣佈啟用武漢法院執行網絡查控系統,湖北省首個“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今日正式開通,即日起武漢法官足不出辦公室,只需幾秒,就可通過辦公電腦發出指令查詢被執行人在湖北省轄區內中國工商銀行內的實時存款。
  7月3日,武漢中院與中國工商銀行湖北省分行聯合舉辦“點對點”網絡網絡查控系統開通儀式暨系統建設推進會。
  “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是武漢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創新執行的重要途徑,主要以計算機自動批量處理代替法院、協執單位的人工手動逐案查詢,以電子數據交換代替“人來人往、文來文往”的傳統協助查控模式,法官輕點鼠標即可“網羅”與被執行人身份及其財產有關的所有信息。
  武漢中院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6月,“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上線試運行後,實現了快速集約查詢被執行人開戶行、存款帳戶、餘額等存款信息,大大減少了法院人工查詢、等待反饋等不必要的成本,提高了執行措施效用。
  武漢兩級法院法官還可利用網絡查控平臺定期推動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聯合有關單位在限制被執行人融資、投資、經營、置產、出境、消費、資質等方面,加大聯合信用懲戒力度。
  中國工商銀行湖北省分行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只能查詢被執行人在湖北省轄區工商銀行的財產信息,該系統二期工程完成後將可查詢被執行人在全國範圍內工商銀行的存款信息。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呂小武認為,法院與金融機構積極合作、共建“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不僅有利於法院提高執行工作效率,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於金融機構節省協助執行的人力物力,規避可能存在的信貸風險,實現金融資產良性循環。
  新聞鏈接:什麼是協助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29條、第30條規定,對個人儲蓄存款、單位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裡的“法律另有規定的”指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3條、第242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上述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生效的判決過程中,有權對案件被執行人的財產(包括個人儲蓄存款、單位存款)進行查詢、凍結、扣劃,有關單位(包括各家銀行)依法必須協助,不得拒絕,否則將被依法追究。  (原標題:湖北首個“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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