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評
  一代“金哨”、一代“黑哨”陸俊刑滿釋放。陸俊原刑期自2010年3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日結束。由於表現良好,法院當庭裁定准予減刑一年。由於已被終身禁足,出獄後的陸俊肯定無法公開從事足球活動。
  中國足球需要怎樣的“裁判”
  現役的裁判員,顯然沒有與球員、球隊建立一種“信任關係”,場上突出的只是他們的一種“角色”。
  “黑哨”陸俊刑滿釋放,再次引發了一個十數年來一直沒有拉直的問號:中國足球究竟需要什麼樣的裁判?以目前的現狀來說,推出職業裁判正當時。
  現代足球發展到今天,對裁判員的要求越來越高,需要中國足協在裁判員的培養與培訓上更加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系統化。當下所有的現役裁判員,僅僅靠業餘愛好,已經很難讓他們成為真正的高水平裁判員。
  如果推出職業裁判,建立嚴格的選拔制度,讓年輕的從業者從一開始就接受系統的培養與培訓,既有時間的保證,又有實踐的護航。世界足壇最為著名的光頭裁判科里納,曾經這樣說:“我在場上的決定不一定是100%正確的,很多時候也會犯下錯誤,但是,我要做的就是讓球員和球隊認可我所做出的正確或者錯誤的決定,這是一種信任關係。為了確立這種信任關係,我把所有的時間和精力都用在鑽研和提高業務上。”他甚至為此荒廢了自己的金融職業,把裁判當做了畢生的角色,並獲得了裁判界的最高成就。
  科里納看重的不僅僅是專業能力,還一直致力於營造場上的“信任關係”,這是一種裁判的絕對權威,這種權威不是建立在裁判的“角色”上,而是建立在裁判的“所作所為”上,即使裁判犯了錯,球員也能積極地去接受。這種“所作所為”,既是一種良好的業務能力,又是一種讓人充滿敬畏的高貴的職業道德,進而產生一種執法的權威。
  現役的中國裁判員,顯然沒有與球員、球隊建立一種“信任關係”,場上突出的只是他們的一種“角色”,一旦出現錯漏判的時候,必然會引發各種矛盾,導致更為嚴重的信任危機。中國足協祭出過“微笑執法”,應該說這是一種積極的態度,但臨時抱佛腳,也就難以深入人心。
  推出職業裁判,可以在優勝劣汰中解決上述問題。更為重要的是,那些進入職業裁判圈的人,將會面臨更大的職業風險。職業化也是一種無形的枷鎖,對裁判員起到很好的約束作用。
  當然,讓裁判職業化並不能包治百病。所有的足球從業人員也應該提升自己,真正做到尊重裁判。要知道,中國足球裁判與世界高水平裁判的差距,遠比中國足球與世界先進足球的差距小得多。
  □肖良志(足球記者)  (原標題:“黑哨”陸俊出獄,國足何時出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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